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摸清2000年以来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和《浙江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0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浙人调领字(2005)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2005年进行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范围和对象
  本次调查将在各区、县(市)及杭州经济开发区抽取一定数量的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的全部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

  二、调查的内容和时间
  本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
  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

  三、调查的组织和实施
  本次调查是一次重要的较大规模的人口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调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已成立杭州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人员主要从市统计局、公安局、人口计生委等单位抽调。各区、县(市)和杭州经济开发区要在5月底前组建相应的机构,抽中的乡镇(街道)要在6月底前建立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确保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市统计局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各级户籍人口、外来人口等基础资料,配合协调现场登记工作;市人口计生委负责提供人口生育方面有关数据,协调调查方案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调查宣传和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协调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协调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市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区划变动等方面的资料;市工商局负责个体工商户的动员工作;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提供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资料;市教育局负责提供学龄人口中在校学生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市级其他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3、调查的实施。本次调查工作从2005年5月开始,到2007年上半年完成,分三个阶段:2005年5月至10月为调查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样本框资料的整理,抽取乡镇(街道)级样本、村级样本和调查小区样本,绘制乡镇(街道)、村和调查小区图,组织开展宣传发动、调查员招聘、业务培训等工作;200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为调查登记阶段;2005年11月16日至2007年上半年为编码、审核、数据处理、汇总、发布和分析研究阶段。

  四、调查的质量控制和经费保障
  凡抽中调查小区内的所有住户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调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调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各级调查机构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本次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调查员需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社区居委会)人员中选调,有的还要从社会上临时招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动员各方面积极参加,确保选调和招聘人员的质量,并加强对调查员的业务培训。
  开展调查所需的经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和各区、县(市)及杭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别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