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3#窑窑尾烟道限期整改的通知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3#窑窑尾的铁皮烟道,在风机运行时剧烈震动,导致烟气排放连续监测仪不能正常工作。为保证污染源在线监仪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真实、准确的反映企业的排污情况,依照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28号令)、《太原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限你公司于2006年5月31日前完成3#窑窑尾铁皮烟道的改造及在线监测仪的安装工作,确保在线监测仪的正常运行,保证各项数据传输畅通,并做好在线系统的日常维护及安全管理工作。否则,将按照环保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〇〇六年五月八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