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改革后的省人民政府工作机构的设置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省政府组成部门(24个):
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国家安全厅
湖南省监察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事厅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险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建设厅
湖南省交通厅
湖南省信息产业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农业厅
湖南省林业厅
湖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湖南省文化厅
湖南省卫生厅
湖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南省审计厅
省监察厅与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政府机构个数,编制列入省委工作机构序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加挂省招商合作局牌子。
三、省政府直属机构(16个):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环境保护局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湖南省体育局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旅游局
湖南省粮食局
湖南省乡镇企业局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湖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湖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湖南省参事室
四、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部门管理的机构(6个):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正厅级,为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省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
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厅级,为省政府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版权局),正厅级;
湖南省法制办公室,副厅级;
湖南省宗教事务局,副厅级;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副厅级。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0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