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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省统计局:
  你局《关于开展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报告》(黔统字(2000)26号)收悉。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在全国统计系统开展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项目的通知》(教育函字(1999)4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你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在统计系统内开展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项目培训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批复如下:
  一、你局教育培训中心开展NIT项目培训、考试工作,应本着统计人员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不得强制统计人员参加培训、考试。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教学培训费:每人按200元标准收取(共100课时)。
  (二)上机费:每人按50元标准收取(30课时)。
  (三)考试费:每人按50元标准收取。

  三、以上收费均含报名费、课酬、租金、制、阅卷费、作业设计初审费、监考费、项目认证费等,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其他费用。

  四、省统计局应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入省财政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本收费标准于二000年五月二十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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