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南京、武汉、成都、广州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盘活2006年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数量,我司下达了可供各地经营者预借的临时出口许可数量(详见7月13日《商务部外贸司关于下达2006年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预借数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各省市具备预借资格的经营者名单下发给你厅(委、局)。
对拥有可预借数量但本地区没有符合资格的,原则上允许在地区内部解决,该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可在适当放宽标准的基础上,按照《通知》相关原则自行办理本地区经营者申请。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200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