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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民航旅客班车票价的批复
 
北京民航通力航空服务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民航客车”车票票价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决定你公司经营的民航旅客班车票价仍执行市物价局京价(收)字[1996]第329号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计价办法,即:民航旅客班车票价为每张14元,每张票另外加收2元高速公路通行费。 
  本批复自2000年8月22日起执行。 
  特此批复。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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