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外经贸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MDI)进行反倾销调查。依据商务部《
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的规定,应部分利害关系方的申请,商务部决定举行MDI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方,应填写《申请参加MDI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登记表》(见附件),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登记表提交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每单位限报2人参会。
二、申请在听证会上发言的利害关系方,应在提交上述登记表的同时,提交听证会发言书面概要和相关证据材料正本一式10份。听证会指定语言为中文。
三、是否允许参加听证会及是否允许在会上发言,将由商务部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本次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产业损害调查局子站发布。《申请参加MDI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登记表》可由网上下载。经商务部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方名单,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联系人 :武雪峰、李卫平
电话:(86)10-65198478/65198190
传真:(86)1065198184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邮编:10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申请参加MDI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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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国别、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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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 内 │ 国 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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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 产 者 │ □ │ 生 产 者 │ □ │
│ ├───────┼─────┼────────┼─────┤
│ 申请人类别 │ 下游用户 │ □ │ 出 口 商 │ □ │
│ ├───────┼─────┼────────┼─────┤
│ │ 进 口 商 │ □ │ 政 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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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 他 │ □ │ 其 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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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参加听证会 │ │
│ 的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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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准备发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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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参会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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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参会人 │ 姓 名│ │ 职 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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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会联系人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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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会单位 │ 传 真│ │ E-mail │ │
│ ├─────┼───────┼──────┼───────┤
│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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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会单位代理 │ 单位名称│ │ 地 址 │ │
│ 律师事务所 ├─────┼───────┼──────┼───────┤
│ │ 传 真│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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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 名│ │ E-mail │ │
│ 代理律师 │ │ │ │ │
│ ├─────┼───────┼──────┼───────┤
│ │ 传 真│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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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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