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试点区合管办: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报表制度,及时汇总、整理、分析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合医办再次调整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报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简报要求
(一)选材要精当,事实要准确,编写要及时,内容要简明。
(二)每月至少一期,于当月28日前报送市合医办。
(三)简报内容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情况及分析;会议动态;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典型事例等。单条信息报道字数一般在1000字左右,专报信息在3000字以内。
二、报表要求
(一)月报表包含五张子表,内容涉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情况、基金筹集、基金使用、各级医疗机构就诊情况、区外转诊情况等内容。
(二)报表由各试点区合管办填报,每月28日为统计截止日期。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每月30日前报市合医办。填报数据为本年度累计数。
(三)报表数据要全面、真实、准确、及时,避免漏报、错报。
(四)报表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意各项指标计量单位。
(五)各试点区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信函的方式上报简报及月报表。
从2006年起,市合医办将各试点区上报简报信息、报表等情况列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实时进行通报。
电子信箱:whswsjhyb@sina.com
电话:027-82770209
传真:027-82770209
附件:
1、各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基本情况表(略)
2、各区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情况表(略)
3、各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表(略)
4、各区各级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情况表(略)
5、各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区外转诊情况表(略)
武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