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3月18日卫便医字第0092号函悉。关于机关食堂、托儿所之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问题,经与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联系,顷得该部复函略称:“机关食堂、托儿所之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问题,如该机关食堂、托儿所在行政编制人员以内者,应与其他机关人员同样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等情,特此函复知照。
195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