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常宁市人。
被告欧阳满秀,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衡南县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周某某诉被告欧阳满秀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周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周某某负担。
审判员罗国成
二0一0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綦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