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A,男
被告黄B,男
被告王某,女
委托代理人黄B,年籍同上。
被告黄C,男
被告黄D,男
被告黄E,女
案由分家析产纠纷
被告王某与被继承人黄X(2000年8月5日去世)系夫妻,婚后共生育子女六人,即本案原告黄A、被告黄B、黄C、黄D、黄E及黄F(1991年8月19日去世),上海市普陀区X村X室房屋产权登记在被继承人黄X名下,被继承人身前未留有遗嘱,现要求依法继承。
本案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继承人黄X名下的上海市普陀区X村X室房屋产权归原告黄A所有;
二、被告王某、黄B、黄C、黄D、黄E均放弃上海市普陀区X村X室房屋产权;
三、被告王某在上海市普陀区X村X室房屋内享有终身居住权。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4400元,由原告承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