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某,男,1966年出生,汉族,湖南省(略)人,农民,住(略)。
委托代理人郭兵,(略)天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黄某,男,1970年出生,汉族,湖南省(略)人,农民,住(略)。
委托代理人李祖军,(略)天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黄某,男,1954年出生,汉族,湖南省(略)人,农民,住(略)。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财产损害赔偿一案中,因本案所涉房屋产权双方发生争议,需另案处理,本案需以该另一案的处理结果为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审判长扶增荣
审判员郭Ny宏
人民陪审员郭永泉
二0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书记员黄某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