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程某某,女,生于1926年8月11日,汉族,农民,住(略)。
被执行人商洛市天乐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理人岳某某,系公司董事长。
程某某依据商洛市商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商劳仲案字(2009)第X号裁决书,于2010年1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x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某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了全部案款,申请执行人也将案款全部领取,本案已执行到位。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商洛市商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商劳仲案字(2009)第X号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唐勇
审判员林增锋
审判员党军生
二0一O年四月三十日
书记员张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