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2)常执字第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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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某科源高技术有限公司、南某科源电子电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常德市高鹏机动车检测中心、常德市X乡县天顺汽车综合性能监测站技术装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依据(2007)常民三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于2011年11月17日对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