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任XX,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江苏省高邮县人,无业。
被执行人郭XX,女,X年X月X日出生,浙江省萧山市人,无业。
申请执行人任XX与被执行人郭XX腾房纠纷一案,西安市X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7月16日作出(2010)莲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任XX于2010年10月1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腾房,同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本院已将位于本市X村X号楼X号房屋腾交给申请人任XX,申请人任XX于2011年4月14日予以确认并申请本案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西安市X区人民法院(2010)莲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臧振华
审判员李坤
代理审判员高红
二O一一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