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著作权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X路X-X号广东音像城X楼X号。

法定代表人郭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明,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住所地:郑州市X街X号(北大学城)。

法定代表人丁某某,校长。

委托代理人袁某,学校教职工。

委托代理人张某某,学校教职工。

原告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凯公司)诉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河南商专)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明,被告河南商专的委托代理人袁某、张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中凯公司诉称,原告中凯公司是《恋爱法则》的权利人,被告河南商专所有的网站www.habc.x.com,未经合法授权,以营利为目的,提供电影《恋爱法则》的在线播放,严重侵犯了原告中凯公司的合法权益。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河南商专:1、立即停止侵犯《恋爱法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在其网站和《大河报》上公开道歉;3、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x元人民币。

原告中凯公司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证据如下:证据1、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证明涉案节目《恋爱法则》的版权提供单位为韩国映画社青于蓝株式会社,审批时间为2006年2月20日;证据2、(2007)灵证民字第X号公证书,证明被告侵权;证据3、韩国映画社青于蓝株式会社版权证明公证认证书,证明影片《恋爱法则》的版权单位为韩国映画社青于蓝株式会社;证据4、5韩国映画社青于蓝株式会社授权广东山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版权公证认证书、音像制品发行权授予合同补充协议,证明广东山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有影片《恋爱法则》信息网络传播权合法授权,期限自审批日起算三年;证据6、7版权转让合约和补充协议,证明广东山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恋爱法则》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给原告,期限为报批通过起计三年即2006年2月20日至2009年2月19日。

被告河南商专辩称,没有侵权,不应赔礼道歉,索赔数额过高。

被告河南商专未提交证据。

本案经审理查明:影片《x》著作权人为韩国映画社青于蓝株式会社(x)。2005年12月23日和2006年4月27日映画社青于蓝株式会社与广东山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山力公司)分别签订了影片《x》(中文片名:《恋爱法则》)音像制品发行权授予合同和该合同的补充协议,映画社青于蓝株式会社授权广东山力公司在中国境内(香港、台湾和澳门除外)对该影片独家所有音像版权及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期限为3年,自取得中国相关部门批文之日起计。2006年广东山力公司通过北京东方影音公司出版发行了上述电影。2007年5月25日和2007年6月1日,原告广东中凯公司与广东山力公司签订《版权转让合约》及《补充协议》各一份,根据约定,广东山力公司将其享有的涉案影片的所有版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全部转让给原告,授权地区为中国大陆地区,期限为报批通过起计三年,即2006年2月20日至2009年2月19日。至起诉时今,中凯公司享有的著作权仍处于保护期限内。

2007年7月,中凯公司发现被告河南商专未经原告中凯公司许可,在其局域网向公众提供《恋爱法则》在线播放等互联网上网服务。2007年11月2日,河南省灵宝市公证处依法受理中凯公司的证据保全申请,2007年11月2日在灵宝市公证处办公室,在袁某波公证员和河南灵宝市公证处处工作人员武贝贝的监督下,计算机操作人员张翔分别进行了下列操作:1、打开计算机并打开IT浏览器,在IE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www.x.com,进入“百度网”页面在搜索栏中输入“ICP备案”,点击“百度一下”进入搜索结果页,点击“欢迎访问备案网站管理系统”,进入“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页面,点击“公共查询”进入“公共查询”页面,点击“备案公共信息查询”进入“备案公共信息查询”页面,在“网站域名”栏输入“habc.x.cn”,点击“查询”,进入“备案公共信息查询结果”页面,在“详细信息”栏中点击“浏览”,进入“请输入验证码”页面,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确定”,进入“备案公共信息查询详细信息“页面,在“单位名称”栏显示“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对该页面浏览后,返回“百度网”页面。2、在“百度网”页面搜索栏中输入“商专”,点击“百度一下”进入搜索结果页,在该页面上点击“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名称,进入“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页面,域名为www.habc.x.cn,下拉滚动条对页面浏览后,点击“新视听视频点播网”进入“新视听”页面,点击“最新电影”进入“最新电影”页面,在该页面的模糊搜索栏中输入“恋爱高手”,点击“开始搜索”,进入搜索结果页,显示“恋爱高手-孙艺珍性感爆笑喜剧”名称,点击该名称进入影片“恋爱高手”播放页面,页面显示“上集”和“下集”,在该页面点击“上集”,开始在线播放影片“恋爱高手”,播放过程中,张翔随机选取播放点进行播放,该影片均能播放,播放结束后,返回影片“恋爱高手”播放页面,点击“下集”,开始在线播放影片“恋爱高手”,播放过程中张翔随机选取播放点进行播放,该影片均能播放,播放结束后,返回“最新电影”页面。中凯公司委托代理人刘明对整个过程进行了录像,计算机操作人员张翔对计算机操作过程进行了屏幕抓图将抓图取得的数据进行了现场保存,袁某波公证员现场制作了《现场记录》一份,河南省灵宝市公证处出具(2007)灵证民字第X号公证书予以公证。

另查明,影片《恋爱法则》(《x》)和《恋爱高手》是同一部影片,剧情、人物均完全相同。

本院认为:信息网络传播权受到法律保护。原告经授权在中国内地独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该授权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依法取得影片《x》(中文片名:《恋爱法则》)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其合法权益依法应受到保护。涉案电影《恋爱法则》的著作权归属及中凯公司经授权获得该剧信息网络传播权本院予以认可。被告河南商专在其主办的校园局域网内向公众提供《恋爱法则》用于在线播放,既未征得中凯公司许可,也不属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合理使用行为或法定许可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对原告中凯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河南商专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原告中凯公司要求被告河南商专赔礼道歉,但是前述民事责任系针对侵害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所做的救济。本案中并无证据显示河南商专的行为侵害了中凯公司作为著作权利人所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利,故该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问题,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案中,原告提出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但其并未提供相应的依据。本院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参考相关作品使用的付酬标准,综合考虑被告的性质、侵权行为的方式、持续时间、主观过错程度、作品的流行时间以及原告因本案诉讼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x元。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立即停止侵权,从局域网服务器中删除涉案电影《恋爱法则》;

二、被告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二万元;

三、驳回原告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原告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被告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负担1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八份,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朱梅

审判员董小斐

代理审判员刘俊斌

二0一0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朱银霞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