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马某,男,汉族,生于X年X月X日,山西省临汾市X区人,私营企业主。
被执行人(略)中冶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略)城。
法定代表人李某,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李某,男,汉族,生于X年X月X日,住(略)。
本院在执行马某与(略)中冶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李某返还投资款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马某于2011年8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申请执行人马某撤回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何衍举
审判员周卫东
审判员郭冬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