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罗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湖南某某置业有限公司
上诉人罗某与被上诉人湖南某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赫山区人民法院(2010)益赫民一初字第1086-X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上诉人罗某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罗某撤回上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罗某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裁定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李xx
审判员徐xx
代理审判员郭xx
二0一0年十一月一日
书记员彭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