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张某与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某,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程建平,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进伟,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某,男,回族。

委托代理人崔某某,男,汉族。

上诉人张某因与被上诉人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09)二七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张某及委托代理人程建平、王进伟,被上诉人周某及委托代理人崔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09)二七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王学正

审判员程文

审判员童铸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王鸽(代)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