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址(略)。
委托代理人郝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回族,政明律通(北京)法律咨询事务所职员,住址(略)。
委托代理人杨某根,北京市子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北京中电红石科技有限公司职员,住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