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X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1)芦法民一初字第X号
原告龙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个体工商户,住(略)。身份证号码:x。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袁兵,湖南天桥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