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河南永胜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结构代码:x-3,住所地:辉县市胡桥办事处南云门村。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窦文烈,河南贤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洛玻集团龙翔玻璃有限公司,住所地:渑池县黄某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宋某某,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