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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某某与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原告解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北京市玉泉营华顺建材经营部业主,住(略)。

被告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甲X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职员,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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