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我院受理的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港利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联想桥店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的精神,现将该案移送你院审理。
附件:卷宗材料一宗。
二ОО九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