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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卢以巴与被告李某某、郭某某、河南省德义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义鑫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

原告卢以巴.

委托代理人孙运山。代理权限:代为提起诉讼,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参加调解,提起上诉,代收法律文书等。

委托代理人杨红军,河南鹤山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被告李某某。

委托代理人韩保轩。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代领法律文书。

被告郭某某。

被告河南省德义鑫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汤阴县X镇X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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