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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蒋X诉被告张XX其他所有权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原告蒋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XX路X号X室。

委托代理人陈XX,上海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X,上海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XX,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弄X号X室。

本院在审理原告蒋X诉被告张XX其他所有权纠纷一案中,因原告蒋X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黄某锋

书记员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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