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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甲诉张某乙等交通事故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原告张某甲,女,X年X月X日生。

委托代理人申英杰,男,X年X月X日生。

委托代理人申伟刚,河南首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某乙,男,X年X月X日生。

被告洛阳第一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汝阳分公司,住所地汝阳县X镇X路X号。

法定代表人常某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史某某,该公司安全科长。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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