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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林某某犯故意伤害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当事人:   法官:   文号: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林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09年10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仓检公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林某某犯故意伤害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10年5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于2010年6月27日建议我院对该案延期审理,又于7月26日建议恢复法庭审理。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陈俊云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林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涉嫌故意伤害罪

1998年11月2#莞兄剖痴酌蔽嵩ɑ裕乱蛳萍俺小剖蔽保掣肥ζ哟航谌Vブ髦倜ň票殖讲萸蘼蛑拚仓逦写擞饺杷砩乐淄≡欤伤信剖N辣ξΥご3乐逡齑Aブ髦懊低榘2薄问H莞兄笊佬淄狭春ㄖ臃倍脑缘粽胰ㄖ眩幸雠┚私⑾嫦吒盟栏淄≡某傻侄剂浞∣眩幸雠┚郑剂浞碠兰患姹烁秩突:乐耙⑾!苤饨ü丫幸雠┚埃旨⒘帕㈤隆醭ū砭噶Π泶├龋说先萃蘼种辖焙阅叨2帧剂浞蒓屡醭奖莸蘼种诮趴岸逶酱魈疵ㄖ捣境蚜骄锏⒋疵ㄖ朔比辉嘶〕托秩β心低俺低榘牟榈銮罂悖槐咭楸恢姹烁秩突:乐耙郑⒘帕亻蚴诤菰蘼种唬咭脖嫖了讨鄹敖裨胤蚴:薄5乐逡惹说巳淖秩β心低党胤净叹鄹敖裨Ψ贝郑剂浞錙铣吧谧翟诔哪5乐逡锨峦迪贸啡雇蚺ⅲ什夤耙蚝舸T恕贝悖诙淘鄹敖谠群は⑹ぁ跣ㄈ丫幸雠┚停缓姹烁秩然笙搴铣吧吻氩褂蚺4乐逡群は谑卧氩褂蚺拇坦谐种质┏纷屯颐T乐逡那返客2蓖#乐耙⑾!苤饨⒐隆醭脖逡铣吧骨蚺4ブ髦C蟆缓Ρ撕H乐逡⑶!ブ髦硕蝗槐姹烁秩突趾剂浞O、胡某某等人拖到一块。案发后,郑依清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郑依清系外伤性颅脑损伤而死亡,郑芝明的伤情为轻微伤。

(二)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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