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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在学校做保安,入职是和学校人事部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共签了三次,第一次年,后两次分别是两年,

您好!本人在学校做保安,入职是和学校人事部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共签了三次,第一次年,后两次分别是两年,一共五年,今年7月10日合同到期,由于学校改革将保安<学校叫校卫队>外包给第三方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复责人也是校里面的一个领导,他现在就要求我们和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且降低了原有的待遇,我们不原鉴,他让我写辞职走人,也不补偿,这样合理吗?我们刻怎样维权?谢谢!请回复!!!
提问时间: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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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样是不合理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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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请问维权时,需要收集什么材料,去劳动监察大队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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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拨打12333投诉,证据由对方提供,你可以准备一封投诉信。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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