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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4年购买的房子,房产公司和承建商纠纷,导致欠款资金链问题,中间更换房产公司,无法按时交房,接

我2014年购买的房子,房产公司和承建商纠纷,导致欠款资金链问题,中间更换房产公司,无法按时交房,接到过延期通知2016年12月交房。中间由于问题较多,到2016年4月接手的房地产公司申请破产。当时业主自行组建了物业管委会,大部分业主2017年已经入住并缴纳物业费用。请问现在如果我去收房,物业费用是都要从2017开始计费,还是2019年收房开始计费?有没有什么法律条文可以参照?
提问时间:2021-06-19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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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你看一下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附件有一份关于物业费缴纳的时间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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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一般都是开发商通知收楼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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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麻烦帮忙确认下,应该跟您说得情况是一致的。没有接到过房产公司的交房通知,因此我的物业费用从入住日计起,是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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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买卖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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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他们什么时候给你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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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交付过钥匙,都是业主自行换锁。我是今年2月左右换过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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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按你这种情况,没有约定的话,实际是上从入住才实际接收物业服务,才承担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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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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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用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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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只是业主自行组建了物业管委会,他们之间和你是没有约定的。也无法证明房产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并有开发商通知交付并办理手续,所以,你只需要实际接收物业服务才承担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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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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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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