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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7年3月在****款购买一套商品房,10月份银行放款,放款后是否正常一个月应当可以拿到购

本人于2017年3月在****款购买一套商品房,10月份银行放款,放款后是否正常一个月应当可以拿到购房合同?因为开发商与政府有纠纷问题,政府不开具结清证明而无法办理购房合同,延迟到至今也还未拿到购房合同,但是房屋装修在2017年12月份就已经大部分装修完成,因为没有购房合同,天然气公司不给予改管通气,至今无法入住,请问开发商是否有责任承担由于拖延交给业主的购房合同,无法入住,而导致产生的租房损失赔偿?
提问时间: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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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开发商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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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开发商说因为他们的原因是10-12月份未拿到结清证明,只减免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事实1月才拿到结清证明,但加上当时时值春节前后,政府审核备案政策不停更新,至今未拿到购房合同,不能开通燃气,无法正常生活,家里装修好也无法入住,一直在外租房,要求赔偿租房费用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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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合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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