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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A公司就职,于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科长提出辞职申请,3月19日科长谈话后同意离职,叫上到31号方可离职。工作到3月29日,科长签字同意离职,找到部长签字,部长说他要考虑一下,按合同他现在才看到辞职报告根据合同一个月提交书面报告,他一个月内给我答复。问:1.这是如果他不同意,或者真的要拖一个月才给答复。我自动离职开始算得三十日是以17号提交邮件的日期,还是29号科长签字的日期。2.目前手里面只有电子邮件发送的日期和留存。辞职申请报告,部长给扣在他办公桌上面了。没有照片存底。忘记拍了。同时还有的是我离职后科长安排的人员调整表,部长也没签字。
提问时间:20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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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1、辞职申请需要提交书面形式。2、你们劳动合同约定辞职是向谁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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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申请,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部门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办结离场手续,并完成档案户籍和社保关系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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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对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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