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劳动纠纷

请问,2019年3月入职,单位中间发的薪资福利一直不全,直到2020年3月才将之前漏发的薪资福利补上

请问,2019年3月入职,单位中间发的薪资福利一直不全,直到2020年3月才将之前漏发的薪资福利补上,但并未支付经济补偿金,补上之后就未拖欠报酬了,现在2020年5月底要离职,请问单位是不是应该补上2019年拖欠报酬而未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提问时间:2022-01-04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需要支付未给的工资
交流头像
用户
您好,我是想问在支付正常工资情况下,是否还需要支付额外的一个月工资,即经济补偿金。且2020年3月单位已经全部补上2019年拖欠的部分报酬,且后续按时足额发放了报酬的。现在我离职,单位是否还需要额外支付之前2019年因拖欠报酬而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虽然2020年3月已经补上了2019年的薪资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这个补偿金是1.5个月工资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阳泉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