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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同意转岗至他地办公,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本人2016年3月入职,最近一次合同是在2017年4

员工不同意转岗至他地办公,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本人2016年3月入职,最近一次合同是在2017年4月签的,现在公司经营结构调整,要求我调岗至他地办公,(通州办公地保存情况下,要求我由北京通州区调至北京东城区办公),如果我不同意调岗,公司要求能不能进行赔偿。(补充一点:劳动合同在公司那,不在员工手里)
提问时间: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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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工作岗位需要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如果因此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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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你经济赔偿金,标准为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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