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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月工资以不低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空白。现公司以经营

劳动合同中月工资以不低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空白。现公司以经营困难等理由,将本人实领工资从5000元降低到3000元,公司这样是否违反劳动法?本人原5000元实领工资有银行明细证明,是否够成现实工资?
提问时间: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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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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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明一下理由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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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降低工资要协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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