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务派遣到用工单位的,由于用工单位非法集资老板被抓,公司解散。我是2017年12月5日到用工单位
我是劳务派遣到用工单位的,由于用工单位非法集资老板被抓,公司解散。我是2017年12月5日到用工单位上班的,工作截止日期是2018年四月20日,直到结束工作两个公司也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四月份的工资至今没拿到,用工单位主管人事说我不属于单位正式员工,我属于劳务派遣公司,工资要找派遣公司要,可我找到派遣公司,公司说要等事情解决了再给我,公司的做法合理吗?我要想去劳动仲裁的话,这两个公司一起投诉吗?申诉书如何写?我这种情况依据劳动法,我应该享有啥样的合法权益?请给予帮助!!!拜托了!
提问时间:20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