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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好, 律师 因为上家管理经营不善,老师都流失了,在我们接手前已无法正常上课。我们接手时,老师都是些新手,自然就不如原来老师。但老师很努力,已经得到绝大多数的会员认可。个别家长因个人原因想来我园工作,因他能力确实无法胜任工作,我们拒绝了,他心中不满。就以前期无法正常上课和现在老师无法保证上课质量为由,打了工商电话,要求我们按他当时的(课程当时已打5.5折)实际价格扣课时后退费,还说不满足条件就找媒体或上法院投诉?我们免费为转让会员提供服务,算下来会损失20万,他这样做合理吗?我们也是受害者,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