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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8年9月27日到用人单位试岗,2018年10月8日正式入职。入职前用人单位法人兼总经理承诺

本人2018年9月27日到用人单位试岗,2018年10月8日正式入职。入职前用人单位法人兼总经理承诺月薪1万元并且缴纳五险一金。入职后工资始终发放6000元,并且本人保险已经转到公司名下,但是始终未入账。单位一直没有和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承诺的薪资是口头承诺,没有物证,只能找到人证。2019年9月2号单位对本人提出解聘,只愿意给本人12000元解聘补偿金。并且开具的不是解聘证明,是《终止委托代理合同协议书》,想否认本人在其公司任职过。请问如果本人通过法院起诉,可以申请赔偿哪些部分的钱。
提问时间: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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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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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请问我的情况可以申请赔偿哪些部分的钱,我没有他承诺月薪10000元的物证,能提供人证,有公司的前任股东和前员工,一共三人。能提供我保险在他公司名下但是没有入账的证据,能提供工资卡流水,是法人账户转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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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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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这个情况文字确实多,看起复杂,建议直接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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