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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劳动用工问题。

劳动用工问题。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若乙方所负责工作任务或项目未完成,则必须于工作任务完成,通过验收并与甲方按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7项交接完毕方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试用期间亦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外,还需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这个条款中,甲方为用工单位,乙方为劳动者,是否对劳动者造成侵权或者不平?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uperd……(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03-02 17: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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