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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做法合理吗

用人单位做法合理吗 我去年9月份辞职,没有提前30天写辞职单.经理不批。非要让我写赔付一个月底薪1140元,才可以批准我立刻离职。没有办法我签了字。但是过一个多月去厂里拿我的就业证时候,要我教196元交金费用不然就不给我就业证。我的工资都被单位扣光了,现在还要我再拿钱换我的就业证。我感觉很不平,不知道单位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1352……(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2-04-04 11: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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