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急:门面拆迁补偿问题请教
急:门面拆迁补偿问题请教 写得比较多,有劳大家认真仔细地看完前面的背景介绍和后面的诉求问题。以便更好地了解我现在的处境,给我一些最有针对性、具体的建议。谢谢!
2009年10月,本人在我们县城某地段租下一门面,合同期为2年。(门面基本情况如下图:门面总高度为5.2米,下面为正门面高3米,上面高2米用作仓库,正门面与仓库上下为20厘米木板隔断,总门面上楼为房东自住房屋)。
去年10月,合同期满,房东告知其房屋和门面有可能被拆迁,他想把5.2米高度的门面从中上下隔断为两层,上面仓库改为高2.3米,下面正门面层高改为2.7米。这样一来,下面一层依然为门面,上面的仓库就多了一层住房面积,回头拆迁补偿还房时他就能多还一些住房面积。经与房东商量,去年10月份后来又签了半年合同,合同到期日为今年4月15日。
今年3月中旬,我县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已经和房东打了招呼,说这边要拆迁了,但现在拆迁公告还没有出来,具体日期还没定。现在我的房东,想把他的门面进行如上所说的改造了。他对我们的建议是:1、重新在其他地方找门面。2、让我们暂时先搬去,他进行半个月的改造,改造好后,我们可依然承租其门面。
针对以上情况,我想向大家咨询请教几个问题:
A、如果门面拆迁,我作为承租人,能得到哪些方面、哪些名目的补偿(请具体告之)?这些补偿是否有一个标准参考,还是与拆迁方、房东当面商议。
B、当初装修花了一万多元,有些柜子是活动的,其他的基本都是固定了,现在要拆迁了,又不能转让,这些补偿是怎样安排的?
C、作为承租人,能获得拆迁补偿的时间期限是怎样的?是否以拆迁公告公示为时间为界定。例如:如果拆迁公告出示时,我依然和房东有合同关系,就可享有补偿;如果拆迁公告出示时,我和房东合同到期了,没有租赁关系了,就不能享有补偿了。
D、在既得利益(明显的拆迁补偿收入)已经明确的前提下,如果合同到期后(4月15日),房东不想与我续签合同了,想把门面收回去(这样所有的补偿就全部是他的了),这时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尽最大的减少自己的损失?
E、就目前这种情况,如想与房东续签合同,可怎样向他提出诉求或建议,如何和他更好的交流,以求共赢。
请懂这方面的朋友或者有这方面经历的朋友,给我一些真诚的建议我,不胜感激,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iveco……(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2-03-31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