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怎么样规避风险
怎么样规避风险 2011年我与他人合伙开办了一家修理厂,因为是亲戚关系,当时所有的证件都是委托对方办理,费用均摊,其中包括道路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但办理的是个人独资企业,且是对方的法人,事后我们补签了合伙协议,明确了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合伙经营此修理厂。
现在对方要退出,双方已签定了股份转让协议,但现在过不了户,如果我接手过来单独做,用现在的证件,在法律上有没有问题,对我方有风险吗?又该怎么规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3AAA(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2-03-22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