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这种房贷模式是怎么回事,购房者作为弱势是否面临什么风险
这种房贷模式是怎么回事,购房者作为弱势是否面临什么风险 华夏房贷新模式 先借钱买房再向银行贷款还债
记者昨日从华夏银行在榕网点获悉,该行推出了一种新型房屋按揭贷款业务,购房人
先自筹资金买房后,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分期还款给借债人。虽然此种业务能够一定程
度缓解购房者资金压力,但有银行业人士指出,这种银行信贷资金去向难以监管,有
一定政策风险。此前银监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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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相关规定已经明确要求住房贷款应实行“受托支付”,即信贷资金不通过贷
款购房人,而是直接支付给购房人的交易方即房屋业主或开发商。
华夏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该业务就是说购房人可先通过民间借贷等方式自行筹集
一次付现的买房资金,再通过银行的按揭贷款将款项还给相关的借款方。
目前只要购房人买的是首套房,房屋类型为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时间在6个月以
内,就符合该业务的要求,可提出贷款申请,并有望获得8.5折利率优惠。这种按揭贷
款的最长年限可为30年。
据了解,部分首套房贷要求还款时限为20年,这种新型房贷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贷
款人的还款压力。另外目前首套房首付由两成变为三成,部分购房者也可以通过此种
方式减轻首付提高造成的压力。
工作人员介绍,该业务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间在6个月以内”是为了确认资金用
途。但银行同样考虑到资金流向难以监控而一直未正式推广,目前在榕办理的业务笔
数仅为个位数。同时,年底信贷额度紧张,该行已经着手停办该业务,今后该业务有
可能对条款进行较大修改之后再正式推广。
据了解,目前在福州推出该业务的银行还只有华夏银行一家,而不少银行业人也
对该业务提出质疑。某股份制银行个贷部负责人刘先生认为,上述业务是一种“曲线
房贷”。他指出,上述业务无论是将资金支付给相关的民间借贷方人士还是购房人本
身,都难以确认资金流向。这有悖信贷监管精神,有一定政策风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enzou……(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03-21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