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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两职工无故旷工被开除,怀恨在心诬告我公司

两职工无故旷工被开除,怀恨在心诬告我公司 两个女职工,在本化妆品厂工作7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3年前欲与其签订合同,因两人不想被束缚而被拒绝。今年年初因擅自旷工被我开除,两人怀恨在心,之后打电话对公司领导进行恐吓,辱骂,公司不与其计较欲跟两人结算工资解决此事,不料两人拒不接受,还要求公司领导向其道歉,简直蛮横无理到极点。前不久,两人起诉了本公司,诬告我们拖欠工资,要求我们赔偿其整月工资(最后一个月两人只工作了20天,有7天为年假,另旷工3天,因两人无故旷工,也未事前请假,根据公司制度,故不支付带薪假工资),还要本公司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补交五项保险,支付诉讼费。简直欺人太甚,望臧老师给出出主意,怎样才能打赢这场官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enisz……(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2-03-01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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