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提问,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劳动仲裁提问,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我朋友跟厂里有劳动争议,具体为公司没有跟他签定合同,也没有按当地最低保障支付他工资,但我朋友在那个厂已经工作已经超过6个月了。
他向劳动局申请了劳动仲裁,但劳动局的人看到他的申请,就直接跟他们老板打电话,要求他们老板9月、10月这两个月按最低保障支付他工资,说以前的他不管了,劳动合同有没有签他也不管。而且他老板说,还要在9月、10月工资中扣除他的伙食、住宿费,劳动局的也不管他怎么扣,但是扣完之后肯定是没有达到最低劳动保障。
而且他们也都只是口头说的,不知道我朋友那个黑心的老板会扣他多少伙食、住宿费?这方面有没有控制的标准?
我想问一下,劳动局这样做是不是不合理的?我们应该怎样保护自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my_dr(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08-11-06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