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劳动纠纷,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我的朋友与公司有劳动纠纷,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公司性质:港资企业
事由:
我的朋友在此公司任职某部门的生产主管
公司地址在广东省恩平,我的朋友与公司签了2年合同.合同是在2008年底签的.合同是当地劳动局发的.
我的朋友在4月时因病曾做过手术,当时向公司借了2万元作手术费,当时只是签了一张借支单(借支单内容只是写了医疗费用),我的朋友在9月尾时便向公司口头提出过要辞职(因公司所给的压力太大了,有时员工做错事还要扣他的钱)但当时公司老板就要求把钱还清了才可辞工走人,当时已还了4000元了(公司要求每月还2000元,在发工资后每月归还)
在10月24日星期六(公司一般星期六/日休息的,但公司所有的部门主管及文职凡是星期六/日或平时夜晚有事做都要回公司上班,没有加班费的,而公司从8月份开始好忙,根本就没有怎样休息过)我的朋友写了一张请假条(请假21日至一个月,事由:因家中路途遥远,回家结婚,需请假21日至一个月)给公司同事代交给公司人事部,当时并没有致电公司有关领导.但是到了星期一即10月26日,公司致电给我的朋友说并没有批核.而且还欠公司的钱,当时公司拿我的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件到银行挂失了我朋友的帐号.
请问以下问题:
1:如果公司报警,这样我朋友的行为是犯法吗?
2:如果公司要告我的朋友毀约等,我朋友会有什么后果??
3:公司有权拿我朋友的资料到银行挂失我朋友的帐号吗??(因此并没有得到我朋友有委托)
4:以目前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样办??
请帮忙尽快回复,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ing(广东)
提问时间:2009-10-27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