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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急啊!尊敬的律师大虾米,帮我解答劳动纠纷问题!谢谢!谢谢

急啊!尊敬的律师大虾米,帮我解答劳动纠纷问题!谢谢!谢谢 问题1: 2006年月15日入司,当时签约为计时用工,无写底薪,实发工资约1800左右,到期后2008年5月二次签约到2011年,签约工资为770元每月,但实际所发工资为1900元每月公司拒绝向员工提供1900元底薪书面工资明细,只写总数,或只限于到人事部看,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我是否可维权??注:公司用银行转帐方式发工资.
问题2:公司现在一直以来周六日加班费只有55元每天是否合法(预计按770左右最低工资标准算的),我可否向公司要回加班差价,这差价是按合同金额的差价还是按实发工资来算?
问题3:因我不满公司做法,向内部同事发贴,现公司让我暂时不用上班,已经9天,无正式通知,是否算是炒我了?我可以向公司索赔吗?应怎样来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HONGZ……(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09-05-08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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