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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国企见习期离职,公司要求赔偿违约金,并以此为由扣留档案合理吗?

国企见习期离职,公司要求赔偿违约金,并以此为由扣留档案合理吗? 我11年6月份大学毕业后与一家国企签了合同,之后便一直以见习生的身份在公司上班,合同期签了五年,见习期要求一年。
  后来因为对个人另有规划,加上对公司一些现状的不满,我在年前便萌生去意,之后与项目领导谈过话后便于今年2月份向机关人事部经理递了辞职报告(另有一份离职会谈记录表),但人事经理却说按照合同要求,要我赔偿一定数量的违约金才能给我开离职证明和交还档案,开始说要赔2万,后来松口说至少要赔3000。
  合同上确实注明了新员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辞职要交违约金,但是上面也写了每星期有一天的假期和公司会对新员工组织培训,这些我都没享受到啊!本人工作至今除了请假连国庆节都是照常上班,也没有加班工资,公司也从来没对我本人进行过专门的培训。
  公司目前已经扣发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大约2000元),并且说还要我再补交1000元才能领回自己的档案和离职证明。我在公司工作时一直是在尽自己最大努力做事,辞职也确实是因为考虑清楚才向公司申请,可公司现在一定要我按照合同赔钱,说这是公司的规定,为此我找了人事部经理求了几次情也没用,我真的很寒心。
  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么?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灰眼de白龙(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2-09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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