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村支部与组之间 土地管理纠纷
村支部与组之间 土地管理纠纷 关于请求恢复茨岩乡木根塘村侵占我老师坪官基坑三百多亩林地权属管理权的
报 告
领导: 起稿日期2011年12月25日
我们是湖南省凤凰县茨岩乡木根塘第五组,第七组村民。官基坑老师坪这两块地东和木根塘交界,南和林峰乡到路溪交界,西和茶田镇刚寨村独难冲组交界,北和老师评交界,1961年下放食堂四固定时划分给我木根塘第五组,第七组所有,总面积约三百多亩。
1970年任大队支部书记的王太云,王永书(大队会计),王太唤(大队长),滕久标(副大队长)与老师坪队长王永利和群众协议,在官基坑建林场。大队负责组织劳动力植树造林,老师坪和木根塘负责出土地,期限三十年,在这三十年中林场所获的各种收入为三七分,百分之七十归村里,百分之三十归老师坪,木根塘。官基坑林场就这样建成了。
满山的林木相续被砍伐出售。可卖出的资金不公开,费用去向不明,我们曾多次去向村里要回百分之三十的土地山价补偿费,他们只同意百分之十的山价补偿。两组群众对此付山价补偿意见很大;王永书在承包土地到户时在群众大会上说;“待官基坑,老师坪林木砍完后退回你们的土地”。两组群众议论纷纷都说村里说话不算数,在气愤中无奈吞下了苦果。事到如今,尊敬的上级领导;村委会在这块官基坑,老师坪三百多亩的林地,是造林?还是毁林!我们两组村民曾经多次向现任村支书,村长要求退回土地管理权,让我们自己造林,管林。用好我们自己的土地。我们两组群众的强烈要求;而现任村支部领导们迟迟不理,且又将此林地转让给个体户。目前,该承包人将三百多亩林地用火烧得大小树木全部死光,村民痛在心里,怒在心中,群众迫切要求恢复林木土地管理权。因此今特提笔报告上级领导,请求支持我们两组的群众意见。恢复官基坑,老师坪三百多亩林地的管理权,此上情况,若有不妥,请支持。
此致
敬礼
上访日期:2012年2月2日 木根塘村五组、七组全体群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36htj……(湖南-湘西)
提问时间:2012-02-02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