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村支部与组之间 土地纠纷
村支部与组之间 土地纠纷 兹有凤凰县茨岩乡木根塘村侵占老师坪官基坑(原大队林厂占用土地管理权)要求上级政府为百姓主持公道。
官基坑林厂建于1970年占地面积约200-300亩,当时大队干部有王太云、王永书、王太唤、滕久标与老师坪队长王永利合群协议。在官基坑建
林厂,大队组织劳动力植树造林,老师坪和木根塘出土地,期限三十年,林木受益后三七开大队占百分之七十,老师坪和木根塘占百分之三十,就这样官基坑林厂建成了。
后来,林木可以砍伐出售后,村支部断断续续砍伐,可卖资金不公开,资金去向不明,我们组去向村支部要回百分之三十的山价,新任村支部不同意,只肯百分之十的山价,退出二线的王永书在组里开会宣布村里的这一决定,群众一致不同意,王永书说林木砍完就退回我组的土地,我们吃点亏算了,群众无耐,事后就这样告一段落。
直到林厂最后一批砍林完后,我们再一次向现任村支部要回林厂土地管理权,村支部迟迟不作答复,等建厂时的最后一位干部王太唤死后,今年村支部突然召开会议,不顾老师坪和木根塘两组组长反对强行规定拔守我官基坑林厂的土地使用权,现任村支部地丕地霸非常严重,我组群众强烈要求上级政府给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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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w36htj……(湖南-湘西)
提问时间:2012-01-13 18:58